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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60018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違規日期
- 2021/03/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3月28日接獲民眾通報於貴公司周界嗅得明顯異味,遂派員於該日下午2時32分至貴公司稽查,經現場作業人員提供中控室顯示資料於該日中午12時50分至下午1時間,廠內二次燃燒室(編號:E122)前之氨水給料泵A(還原劑(10%氨水))出口壓力異常,導致氨水洩漏,因突發事故排放大量空氣污染物,造成空氣污染,且鄰近空氣品質感測器亦偵測到明顯高值;經查貴公司業已將受污染區域以木屑覆蓋,並將氨水給料泵A及泵B關閉,惟查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事故1小時內通報本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2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