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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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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3-108-05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5/08
- 違規日期
- 2019/03/25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於本市麻豆區油車里新生北路56號經營農特產品供應,經本府於108年3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中心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7月1日環署廢字第0940050818E號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之指定產品製造業,指定產品之包裝應符合禮盒或複式禮盒包裝體積比值為1以下之規定,然貴中心之指定產品「柚花柔皙透亮禮盒」經現場量測包裝體積比值為1.18,顯已違反前開公告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於文到翌日30天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7月1日環署廢字第0940050818E號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規定,爰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油車里新生北路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油車里新生北路五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