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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8-110022
- 處分日期
- 2019/11/19
- 違規日期
- 2019/08/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10月30日至107年12月3日間向臺中關報運進口艙單艙號2307、2374、2375、2378進口PLASTIC SCRAP逾期不報關之32貨櫃,總重量共620.66公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7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等人員,至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分公司第31碼頭貨櫃集散站查驗,經臺中關抽調開啟貨櫃查驗內裝物,其外觀均一致為生活產出之PE、PP、PS廢塑膠一般廢棄物,非為單一材質,非為單一材質及單一型態,判定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熱塑型廢塑膠之要件,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貨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崙腳村興工路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第31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