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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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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29
- 處分日期
- 2024/04/25
- 違規日期
- 2021/05/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証堉企業社從事R-0111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2死廢畜禽、R-0119動物性廢渣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務,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檢核,再利用用途為飼料之原料,本局於110年5月19日至臺端即証堉企業社(苗栗縣竹南鎮海口里保安林14-70號)稽查,發現有下列違法情事:(一)未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第(三)款第1目規定於110年5月5日前申報110年4月份R-0111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2死廢畜禽、R-0119動物性廢渣等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情形。(二)許可文件:飼料油品製造登記證(台省農畜飼製第YAM00069號)已逾有效期限(108年12月30日),自該登記證有效期限日起至本局稽查日止,尚未辦妥該許可文件展延或重新申請,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再利用方法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海口里保安林一四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海口里保安林一四之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