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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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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20016
- 處分日期
- 2021/02/24
- 違規日期
- 2020/08/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8月27日13時整派員前往前述地點稽查,查獲該公司廢(污)水及污泥之產生、收集、(前)處理之方式、流程、(前)處理單元名稱、容量、數量或操作參數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不同,且未依排放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涉及應於變更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始可變更之事項,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義里里甲后路一段二七八巷七三弄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泉州路23巷2弄5號前面大排溝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