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譽車業工作室
- 文號
- 41-110-090038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9/09
- 違規日期
- 2021/05/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經營之宏譽車業工作室 (新北市鶯歌區光明街29號(1樓)),機車行或其他非事業之廢潤滑油,應交由取得許可項目含廢潤滑油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或交由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惟稽查時臺端現場未出示相關合法流向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3項暨本局101年2月8日北環衛字第1011173386號公告事項二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光明街二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光明街二九號一樓
- 統一編號
- 50578870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