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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14
- 處分日期
- 2017/08/10
- 違規日期
- 2017/07/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押出成型程序(MO1)」,稽查時現場壓出成型設備運作中,廠外後方另設有2組燃燒設備,以熱處理方式燃燒押出成型設備之濾網殘渣,爐體上方設有排放管道排放廢氣,於106年7月20日至貴公司稽查時其中1組污染源燃燒中,該燃燒設備及排放管道未經許可核定,現場操作與許可證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黃唐里福龍路三段六三巷九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黃唐里福龍路三段六三巷九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