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嘉義縣政府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嘉義縣政府

文號
20-110-040005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04/20
違規日期
2021/03/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所設「鹿草垃圾焚化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24日執行排放管道P101及P201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訊號採集誤差測試查核,查核結果發現排放管道P101現場排放流率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量測範圍設定值為25m/s與確認報告書登載量測範圍設定值20m/s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10鄰馬稠後農場60號
統一編號
660151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