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 文號
- 20-110-040005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21/04/20
- 違規日期
- 2021/03/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所設「鹿草垃圾焚化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24日執行排放管道P101及P201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訊號採集誤差測試查核,查核結果發現排放管道P101現場排放流率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量測範圍設定值為25m/s與確認報告書登載量測範圍設定值20m/s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10鄰馬稠後農場60號
- 統一編號
- 6601510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