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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20005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違規日期
- 2018/12/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大村鄉山腳路66-1號設廠,從事五金加工業,查雖領有固定污染源鋁鑄造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至民國107年8月15日止),另申請展延並經本府107年11月12日以府授環空字第1070391317號函核准試車至同年12月18日止,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同年12月24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仍操作中已逾試車核准期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山腳路六六之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山腳路6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