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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57
- 處分日期
- 2021/07/23
- 違規日期
- 2021/06/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①物理蒸鍍處理程序之廢棄物D-1799廢油混合物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及原料170010潤滑油、180062二氧化矽、185199其他鈦化合物、331399其他鏡類及配件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使用情形,以及產品331399其他鏡類及配件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情形;②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之廢棄物D-2407噴砂廢棄物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及原料230239石英砂、251999其他未列名金屬製品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使用情形,以及產品251999其他未列名金屬製品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產出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平路一一號B區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平路一一號B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