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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違規日期
- 2017/11/29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保局106年11月2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寄倉於大勤化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二路28號)稽查;現場警報設備僅能顯示燈號未能發出聲響,且未能利用儀器連續偵測、記錄環境中毒化物濃度,另不能連動自動啟用,與本府103年10月16日府環衛字第1030256979號備查之「氯」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書內容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第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五號一四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