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三宜油化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三宜油化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8-10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0/03
違規日期
2019/09/03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乙醇胺」核可文件(證號:114-03-J0043),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31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合圳南路5號)稽查,貴公司之結餘量依序於107年9月13日計16公噸、9月14日計24公噸、9月17日計32公噸、9月18日計40公噸、9月19日計32公噸、9月20日計24公噸、9月21日計16公噸、9月28日計16公噸、10月4日計16公噸、10月5日24公噸、10月8日計16公噸、10月23日計16公噸、10月24日計24公噸、10月25日計32公噸、10月26日計40公噸、10月29日計32公噸、10月30日計24公噸、10月31日計16公噸,其任一日達10公噸以上應完成申報釋放量運作紀錄;惟貴公司未能於108年1月31日前完成前一年(107年)之釋放量申報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四八號七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
統一編號
07630806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