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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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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80048
- 處分日期
- 2017/08/28
- 違規日期
- 2017/02/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2月20日16時許派員前往,經查該址為正章生活事業有限公司洗衣廠,用水量大於每日20公噸,已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現場作業中。經確認業者未領有水污染排放許可證。另業者洗衣作業產生之廢水主要先排放至場內水溝,於場址內疑似總匯集流出水溝投入追蹤劑,並確認後方塔寮坑溪有追蹤劑流出,另於現場該水溝採樣進行檢測,pH值為10.12(放流水標準pH值6-9),水溫31度,故污染地面水體事實明確,已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14條規定進行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龍街三六號一至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龍街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