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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聖餐飲店

文號
41-106-11010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11/10
違規日期
2017/10/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0月18日17時5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區忠明南路242之2號稽查,查獲餐飲服務未做好有效防制措施導致作業產生污水污染忠明南路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6年12月18日以前完成改善,屆期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如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12月18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六五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區忠明南路242之2號
統一編號
4060089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