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鑫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30014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3/19
- 違規日期
- 2018/01/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場區內之氧化碴與級配未有隔離貯存,不符再利用管理方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於改善期限屆期前提送改善完成報告(含佐證照片)至本局審核。限改日期:107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頂山寮一之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頂山寮1之38號
- 統一編號
- 64812074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