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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3-080018
- 處分日期
- 2024/08/02
- 違規日期
- 2024/07/18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7月18日派員於本市東區臺南監理站進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通知到檢作業,現場檢測結果,臺端所有(車號:399-PNK)之車輛出廠年份為201407,屬環境部公告第四期重型機車(廠牌:山葉;型式:XC155;排氣量:155立方公分)使用中車輛,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為84分貝,經本局之合格機動車輛檢驗人員依據CNS 5799〔機動車輛噪音音量試驗法〕(第六期汽車依據UN/ECE Regulation NO.51-03)原地噪音取三次測試中(第一、二期車取平均值,第三至五期車取最大值四捨五入至整數位,第六期機車每筆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位再取平均值整數,汽車取最大值至小數點第一位)為原地噪音量86分貝已超出標準值2分貝。(案號:機噪11308-07)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元整,請臺端於113年09月20日前向本局預約檢測並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9月2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6之規定。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二路三○五、三○七號、中山一路三三六、三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東區臺南監理站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