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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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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80016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違規日期
- 2019/06/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芬園鄉嘉興村碧興路201巷85弄臨61號,從事廢塑膠押出造粒加工作業,收受廢塑膠進行再利用及收受廢塑膠再利用,未申請再利用檢核及未將廢塑膠再利用產出產品,逐筆記錄銷售流向、數量、用途等供查核,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8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芬園鄉碧興路二○一巷八五弄臨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芬園鄉碧興路201巷85弄臨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