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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0/11/04
- 違規日期
- 2020/10/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同慶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許可證字號:109高雄市廢乙處字第0107號)109年10月14日函申請負責人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109年10月7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953830900號負責人變更登記核准函,發現貴公司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林○○109年10月7日為同慶公司負責人,同時兼任貴公司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至109年10月26日止),顯未專任於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六街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六街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