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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41
- 處分日期
- 2020/04/27
- 違規日期
- 2020/03/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中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情事,本局於109年3月30日10時20分派員至貴公司於高雄港第七貨櫃中心所承租堆置場地稽查,並提供佐證照片供貴公司人員確認,經人員確認後係於109年3月29日16時10分,人員於堆置場地進行貨櫃切割作業,貨櫃內木質材料殘餘火星,因作業不慎,引燃場地內堆置之浮力環(泡棉材質),致發生火災情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忠孝東路五五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第七貨櫃中心堆置場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