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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8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8/02
- 違規日期
- 2018/04/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秀水鄉鶴鳴村民主街138-1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7年4月至108年3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707230001)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貴公司107年4月至108年3月之噴砂廢棄物(D-2407)產生量誤申報至金屬表面研磨程序,正確應為其他金屬加工處理程序,經本局108年6月14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次裁處,按次處罰,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民主街一三八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民主街138-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