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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20053
- 處分日期
- 2019/12/26
- 違規日期
- 2019/08/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8月29日至貴廠稽查M02製程區DIAG63-D1(設備編號242J)泵浦下方開孔處之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其淨檢測值已超出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不得大於2,000ppm之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查貴廠M02製程分別經本局107年10月25日及108年1月23日派員稽查設備元件洩漏濃度超標,分別業於108年1月8日及108年4月11日裁處結案,已違反同條款規定,逐依前開裁罰準則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工業三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