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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20-108-12005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2/26
違規日期
2019/08/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8月29日至貴廠稽查M02製程區DIAG63-D1(設備編號242J)泵浦下方開孔處之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其淨檢測值已超出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不得大於2,000ppm之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查貴廠M02製程分別經本局107年10月25日及108年1月23日派員稽查設備元件洩漏濃度超標,分別業於108年1月8日及108年4月11日裁處結案,已違反同條款規定,逐依前開裁罰準則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工業三路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九號
統一編號
8612003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