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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9/10
- 違規日期
- 2024/07/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高雄水泥製品廠台南分廠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本局於113年7月8日派員前往查核,發現貴公司高雄水泥製品廠台南分廠現場有T01-13至T01-14(S01)管線無流量計;T01- 14(S01)進流管線1支無流量計,出流5支管1支無流量計。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500元整,限改條件: 期限內改善完成(113年7月30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84)。限改日期:113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100032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一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太乙七街三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