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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90020
- 處分日期
- 2019/09/30
- 違規日期
- 2019/07/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 罰鍰金額
- NT$27,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局於108年2月27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處罰鍰,臺南市政府同意限期改善至108年7月15日止在案,本局於同年7月22日稽查,現場廢水處理設施仍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不符,未在本局通知期限內完成改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未於期限補正或改善,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6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樂路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樂路五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