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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財養豬場

文號
30-106-010006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7/02/08
違規日期
2016/12/08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丁財養豬場,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1,78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625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5,180 mg/L,限值600mg/L)。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鹿草鄉後庄子段後庄小段九、一○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鹿草鄉後庄子段後庄小段9、1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