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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90015
- 處分日期
- 2019/09/18
- 違規日期
- 2018/06/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8年7月15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查詢廢棄物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產出之有機化合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169)、廢液pH值大(等)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之有害廢棄物於107年6月至108年5月間並無申報清除紀錄,貯存超過一年以上,並且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山路一段一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山路一段一四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