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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文號
23-113-03000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3/18
違規日期
2023/10/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0月26日派員執行本市安南區「臺南市北安商業區市地重劃工程」(管制編號:D110D68002)營建工地周界空氣中粒狀污染物檢測,其粒狀污染物檢測結果為611µg/Nm3,已超出固定污染源排放限值標準500µ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有稽查紀錄單(含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報告)可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市政大樓九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西段1379地號等45筆、草湖段505地號等134筆、理想段581地等92筆
統一編號
3672469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