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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畜牧場

文號
41-109-04041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4/27
違規日期
2020/02/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3,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2月26日派員至貴場(將軍區長榮段213、214地號)稽查,查貴場從事雞隻飼育,現場進行場內雞糞清理作業,雞毛飛散至場外污染地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裁處依據
一年內第3次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將軍區漚汪段東甲三○四、三○五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將軍區長榮段214、213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