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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70008
- 處分日期
- 2023/07/20
- 違規日期
- 2023/05/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民眾陳情此地點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1355-1號為豪仁有限公司的貯存場所。 二、經巡視現場為弘民有限公司的清除車輛及流動廁所的貯存地點。三、經巡視現場有一個收集員工廁所的收集槽,非屬流動廁所的收集槽,令現場有空的流動廁所及裝滿的流動廁所皆為弘民有限公司所有,經現場員工解元明主任無法拿出相關租約及營運流動廁所的資料,後續交由相關單位後續辦理,疑似弘民有限公司的貯存廢棄物地點以上相關資料記錄由解元明確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衡陽路一○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135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