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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40029
- 處分日期
- 2021/04/23
- 違規日期
- 2021/03/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從事汽車零件等生產,本局110年3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298-00號),現場發現排放管道P001採樣孔平時未以盲板密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暨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公告事項四、(四)規定,爰依同法第71條暨固定污染源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一、二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塩平街三一及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塩平街三一及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