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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俊傑畜牧場

文號
30-109-110007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0/11/16
違規日期
2020/09/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9年9月24日放流口採樣結果SS: 600 mg/L(標準150 mg/L),COD 802 mg/L(標準60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頂湳段新庄小段五八四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頂湳段新庄小段五八四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