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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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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違規日期
- 2021/04/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社廠(本市大社區大社路000號,本市大社區尖山腳段0000地號)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法委託顏○○清除、處理至本市杉林區杉林段0000地號及台南市官田區隆東段000地號棄置,貴公司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過勇路七九巷二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尖山腳段1192地號廠房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