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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20052
- 處分日期
- 2025/02/25
- 違規日期
- 2024/09/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09月10日會同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至貴事業執行稽查,發現貴事業未依規定正確申報項目如下: 一、廢塑膠(代碼:R-0201)113年01月至113年08月,使用及收受貯存質量不平衡。 二、廢木材(代碼:R-0701)112年09至11月期間收受貯存量、使用量未申報,113年01月至113年08月使用及收受貯存質量不平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1月10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27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嘉同里鐤財二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嘉同里鐤財二七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