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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90015
- 處分日期
- 2024/09/27
- 違規日期
- 2024/09/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按貴公司113年8月27日來函提報專業技術人員代理人報請備查,案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勞保異動查詢資料,貴公司廢棄物清除技術人員陳○○於113年7月15日育嬰留職停薪(未能從事業務)從113年7月15日至113年10月4日止,共計88日,惟貴公司遲於113年8月27日來函至本局辦理專業技術人,貴公司未於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時15日內(113年7月31日前)提報代理人至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南五街五○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