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炭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13-010042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1/25
- 違規日期
- 2023/1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活化爐生產日誌,再生處理設備(轉爐)操作溫度多數未達800℃,未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二十四、廢活性碳運作管理規範之「再利用機構應具有熱再生處理設備,其熱再生溫度須達攝氏800℃以上」。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二號
- 統一編號
- 3506890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