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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0-100047
- 處分日期
- 2011/10/20
- 違規日期
- 2011/09/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1993.07.01~1999.06.30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40%)未超過1.5倍(41%~60%),每次新臺幣5000元。
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第41條暨「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第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羅東鎮黎明街三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國道5號蘇澳交流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