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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20013
- 處分日期
- 2019/12/19
- 違規日期
- 2019/09/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18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淇荃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貴公司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執行設備元件稽查檢測,檢測時製程運作中,共執行300個設備元件檢測,其中注模區1個設備元件(開口閥A-09-001)報告值20455ppm,未符排放標準不得大於1萬ppm之規定,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樂路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樂路一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