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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6/15
- 違規日期
- 2021/03/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線西鄉頂庄村彰濱東11路6號設廠係屬石化製程,從事抗氧化劑製造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28-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派員稽查現場運作中,查M01製程污染源結晶槽區(E037)運作時排氣閥未關及廢水處理廠(W001)未密閉加蓋,其收集方式未密閉,顯有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送M01製程污染源結晶槽區(E037)收集密閉並符合操作許可內容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彰濱東十一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彰濱東十一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