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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食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6002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6/19
違規日期
2019/05/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緣民眾陳情貴公司於108年05月15日12時28分許排放大量黑煙散佈於空氣中,經本局於108年05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查核,貴公司人員表示:「因鍋爐內煙塵未清除完善及試俥操作中有進行燃油點火等因素,而造成煙塵由煙道排出廠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龍目里龍目路一一○之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龍目里龍目路一一○之六號
統一編號
7631632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