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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10-05004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5/28
違規日期
2021/04/21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0年3月份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銷貨紀錄單,貴公司於110年3月25日販賣計1桶250公斤予「大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惟販賣時大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向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申請核可文件展延,致使該核可文件逾期失效,屬無證運作業者,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四四號四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