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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110006
- 處分日期
- 2020/11/04
- 違規日期
- 2020/09/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09月22日前往貴公司「中鋼新建煤礦封閉式建築土木工程中間牆及分間牆等雜項工作物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以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宮里中鋼路一號、山明里東林路一七號、山明里大業南路三八號、鳳鳴里沿海三路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