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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7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違規日期
- 2018/03/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3月29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本市大寮區新厝路891號)作業區內有油漆、鋼珠、調薄劑等原物料及鋼構(金屬品),然稽查當時貴公司會同人員無法提供106年1月至107年3月之噴砂用量、鋼珠使用量及有機溶劑(含油漆)使用紀錄、購買單據、進貨證明、送貨證明及油漆安全資料表(SDS)供本局審查,故限期請貴公司於107年5月15日函送前開資料至本局辦理後續事宜(貴公司於同年4月24日收執),惟貴公司迄今仍未提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龍子里中華一路二一一一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新厝路89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