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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文號
23-100-10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10/05
違規日期
2011/10/0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03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經限期改善,期限屆滿仍未完成改善,爰依同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裁處,並依同法第71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規定,逕行按日連續處罰。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源泉路、靜修路
統一編號
588073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