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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90016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違規日期
- 2019/08/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20日前往稽查,發現廠內有雨水滴落至污泥儲坑旁之電氣室地面,與作業環境內污泥粉塵直接接觸產生廢水,疏漏至作業環境未收集處理。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20日前往稽查,發現廠內有雨水滴落至污泥儲坑旁之電氣室地面,與作業環境內污泥粉塵直接接觸產生廢水,疏漏至作業環境未收集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三三九之五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2段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