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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7/15
- 違規日期
- 2023/12/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113年5月22日審竹縣一字第11300020511號函辦理,勾稽發現貴公司「R-0908農業污泥」處理方式包含「自行處理-廠內再利用」及「委託處理-生物處理」等2種,惟經調貴公司112年12月14日支出傳票0045號,係怪手整地將污泥掩埋於場區後方國有土地內,未依其清理及再利用計畫規劃方式再利用或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二○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二○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