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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0-120027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違規日期
- 2021/11/13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為維護噪音管制區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期間環境安寧,稽查人員於本市110年11月13日週六執行稽查,發現旨揭公司於旨揭工地下午1時至下午1時12分於工地內使用動力機械-吊車(已錄影存證),顯已違反本局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局110年2月8日環空字第1100013709A公告事項「三、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三)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當下以000131號本局執行違規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命其立即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年2月8日環空字第1100013709A號公告事項三、(三)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一八五號一七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橋北段5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