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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豐農牧場

文號
30-113-09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11/05
違規日期
2023/02/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46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臺端於畜舍原水溝底部私設孔洞並以暗管將未經妥善處理原廢水輸送至場外溝渠下方之不法排放口,將其畜牧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 二、稽查人員於原水溝廢水從不法排放口所排放至周界外溝渠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為1,7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80mg/L)20.87倍、化學需氧量為2,7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3.58 倍及懸浮固體為64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3.3倍,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68000元整,臺端應於文到日起180日內,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及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未依規定期限完成設置者,依法不得排放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另臺端已於112年2月7日以未具文號函檢附未登記排放口封閉及專管移除改善照片在案,爰此不另訂改善期限及內容。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中正路二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中正路二二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