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070023
- 處分日期
- 2017/07/20
- 違規日期
- 2017/06/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沙鹿區清泉里清泉路**號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本局於106年 6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貴公司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漆渣)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及處理,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6年8月31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間屆滿前檢具委託符合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清泉里清泉路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清泉里清泉路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