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9-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1/03
- 違規日期
- 2020/08/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8月20日派員前往督察,查貴公司污染源滾軸式乾燥爐(E115)天然氣使用量,109年8月1日:1104立方公尺/日、109年8月2日:1041立方公尺/日、109年8月13日:1053立方公尺/日(許可登載最大使用量:720立方公尺/日);污染源滾軸式燒成爐(E120)天然氣使用量,109年8月1日:5887立方公尺/日、109年8月2日:5553立方公尺/日、109年8月3日:4970立方公尺/日、109年8月4日:4811立方公尺/日(許可登載最大使用量:3840立方公尺/日),貴公司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二段四二二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二段四二二巷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