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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37
- 處分日期
- 2020/11/19
- 違規日期
- 2020/10/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5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執行「1026」專案,本局109年10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本府警察局仁武分局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大樹區竹寮路184號1樓廠址聯合稽查,貴公司為食品製造業,主要從事肉乾製造,發現貴公司清洗機器、器材所產生之動物性殘渣、廢液委由○○環保有限公司清理,自109年4月至10月共清運5車次,另現場調閱109年10月19日監視影像,發現當日有○○環保有限公司車輛前來抽取廢棄物,抽取地點為截油槽(動物性殘渣)、水肥孔、截油槽後水槽、廠區側溝等四處。貴公司未與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路一八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路184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