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 文號
- 20-114-020009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18
- 違規日期
- 2024/10/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廠前述製程屬「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熱媒鍋爐(E201)之排放管道P2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氮氧化物定期檢測,惟查貴廠至113年9月30日前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二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二六號一樓
- 統一編號
- 07435901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